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歐永章,男,漢族,住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歐國紅(系歐永章之女),女,漢族,住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百順,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周異決。
委托訴訟代理人農麗賢。
再審申請人歐永章因訴被申請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百色市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補償、行政強制執行及行政賠償一案,不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19)桂行終19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查終結。
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查明:2013年10月26日,百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關于百色大道(一期)項目立項的批復》,同意建設百色大道(一期)項目。2013年11月25日,百色市人民政府作出《關于百色大道項目拆遷工作的通告》。2014年1月17日,該項目取得百色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4年12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向百色市人民政府作出《關于百色大道(一期)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批準百色大道(一期)項目的建設用地。2015年5月29日,百色市政府作出批復,同意百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的《百色大道(一期)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和《百色大道(一期)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請其依法組織實施。涉案房屋座落于百××市××區四塘鎮華僑開發區,屬于修建百色大道(一期)項目征地范圍內。房屋征收部門與歐永章多次協商,雙方在簽約期限內未能達成房屋征收補償協議。2016年7月18日,百色市右江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右江區政府)作出右政征補(2016)2號《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以下簡稱2號補償決定),給予歐永章宅基地置換和貨幣補償,補償具體內容如下:(一)置換宅基地2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宗地組合),位于百東新區BD02-18地塊**團。(二)房屋主體、裝修及地上附屬物補償費按本項目已經補償的單戶最高評估價取整提存,為人民幣860000元,最終以百色市公證處現場公證登記、測量的數據和廣西廣證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結果支付補償款。(三)搬家補助費人民幣1000元(每次500元,按搬出和搬進2次計發)。(四)臨時過渡安置補助費人民幣8400元(一次性補助臨時過渡安置費12個月,按700元/月計發)。上述貨幣金額合計人民幣869400元,存儲于百東新區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在百色市右江農村合作銀行四塘支行的賬戶……。該決定沒有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也沒有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隨后房屋征收部門將涉案房屋拆除。2017年1月10日,歐永章將右江區政府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2號補償決定,確認強制拆遷行為違法,并賠償損失。2017年5月8日本案第一次開庭審理,查明百色大道(一期)項目的建設主體是百色市政府,右江區政府是接受上級指派實施征收行為。經過法庭的釋明,歐永章于2017年5月16日申請追加百色市政府為共同被告,仍然堅持將右江區政府列為被告。2017年9月26日,一審法院作出(2017)桂10行初6號行政裁定,駁回歐永章對右江區政府的起訴。